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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关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来源:江苏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06-15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对于商标侵权商品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其中,在海关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近些年被我国海关查扣的侵权商标呈增长态势,那么,我国海 关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措施都有哪些呢?

  (1)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将其商标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备案不是强制性的,是否备案由权利人自行决定。备案与否也不影响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权利人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只需要向嫌疑货物进出境的海关提出申请,可以不必事先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

  (2)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货物可能进出口的线索时,需要向进出口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通知权利人。海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3)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权利人。

  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依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益人或者发蚩人。

  (4)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

  (5)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后,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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