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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

来源:江苏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6-05-13

2025年,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新获批泰州、连云港等6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全省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机构达16家,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高质量运行,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专业支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聚焦337调查、跨境电商诉讼、商标抢注、SEP等重点领域,监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722件,为176家企业提供应对指导服务287次。

为总结推广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汇编成“2025年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各地可结合实际充分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能力,打好涉外护航攻坚战,为我省出海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专业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 录 

1.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联合各市工作平台应对外国商标批量撤销事件


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平台联动济南工作平台指导药企成功应对海外专利侵权诉讼


3.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联合苏州工作平台助力新能源企业成功应对外国贸易调查

4.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助力国内首款某领域新药获得中外双批


5.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合理运用国际规则帮助企业顺利注册外国商标


6.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指导企业成功应对批量诉讼TRO案


7.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无锡工作平台应对某服装公司东南亚商标抢注案


8.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常州工作平台识破跨国伪装助力企业规避海外商标违法风险


9.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苏州工作平台指导某科技企业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案 



案例一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联合各市工作平台应对外国商标批量撤销事件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7日,某国专利商标局首次发布《说明理由令》,锁定超1.3万件商标申请,指控其存在伪造律师签名、提交虚假使用证据、滥用账户等违规行为。2023年11月27日,某国专利商标局将涉案商标数量扩大至5.3万件,并新增对注册后维护、续展等环节违规行为的审查。2025年2月24日,某国专利商标局宣布对4.2万件商标启动撤销程序,要求相关方在限期答复。7月28日,某国专利商标局正式启动撤销程序。8月6日,某国专利商标局发布最终制裁令,决定撤销5.2万件涉案注册商标。

此次某国商标撤销事件事件共涉及江苏463家企业,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涉案商标578件,多数已在该国注册并运营多年,普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对外业务。商标一旦被撤销,将直接导致产品下架、品牌备案失效,面临重大经济损失。


【应对指导过程】

2025年3月1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江苏工作平台”)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将本案定性为重大案件,由江苏工作平台牵头,统一调配资源,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公布涉案商标名单,提醒企业自查并积极应对。3月7日,江苏工作平台组织线上专题培训,围绕申诉材料准备、风险规避、重新申请操作等内容进行辅导,全省225家企业、近千人次在线观看。随后,江苏工作平台成立专项工作组,锁定463家江苏企业、578个涉案商标,将精准匹配的企业和商标信息分配至各设区市,在涉案企业数较多的苏州、扬州、徐州等地,由本地工作平台召开线下专题案件指导会。省内各工作平台主动走访企业,开展需求摸排,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指导。最终,对有指导需求的66家企业,出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书》,提供申诉材料准备、重新申请策略等具体建议。对未提出需求的企业,发放风险警示函225份,提示应对时限与潜在风险。

经过指导,涉案部分企业提交了申诉材料,部分企业选择重新申请注册商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20家重新申请商标的企业中,有13个商标已核准注册,避免了电商平台下架与账户风险,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065.8万元人民币,节约应对成本160.4万元人民币。


【典型意义】

本案是某国专利商标局历史上规模罕见的商标合规整治行动,直接冲击江苏省跨境电商及相关制造业,严重威胁企业生存和产业稳定。面对突发性、大规模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江苏工作平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精准锁定全省数百家受影响企业,联合全省13个设区市工作平台,形成“全省一盘棋”合力,实现对企业、商标的精准锁定和全覆盖联络,将公共服务从传统的“事后救济”转型升级为“事前预警”与“事中干预”并重,有效破解时间紧迫难题,指导企业根据自身证据情况和商标价值审慎选择,以最小成本挽回最多价值。


案例二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平台联动济南工作平台指导药企成功应对海外专利侵权诉讼


【基本案情】

我国药企A从事仿制药的研发、生产、进口与分销业务,其向某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提交了某仿制药的简略新药申请(ANDA)及第四段声明,声称原研药专利‌无效或‌仿制药产品不会侵犯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拟提前打破专利壁垒、抢占市场‌。

2025年,某国某制药公司B(以下简称“外企B”)向该国法院(以下简称“外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药企A违反某国专利法,旨在阻止其仿制药在相关专利到期前将其产品推向市场。外企B诉求外法院判决药企A的ANDA药品构成专利侵权,并责令FDA延期涉案ANDA生效,同时颁发临时禁令和/或永久禁令,禁止药企A在该国开展与涉案ANDA产品相关的商业活动,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随后,外企B向外法院起诉第二案。外法院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


【应对指导过程】

2025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平台”)监测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药企A所在地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济南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济南工作平台”)移送此案。济南工作平台向药企A发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告知函,告知企业涉诉情况。随后,药企A提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济南工作平台邀请海外专家组建专家团队,结合该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涉案专利情况、司法实践等,联合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平台开展案件分析。两家工作平台联合出具“专利挑战与和解谈判并行”策略的指导意见,提出争议解决、专利布局、诉讼预警、ANDA合规等系统性建议。药企A采纳了指导意见,协同法律团队推进应诉与谈判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ANDA相关商业推进未受实质性影响,成功避免长期诉讼带来的高额费用与市场延误,预计挽回经济损失约600万元人民币,减少潜在损失约1000万元人民币。


【典型意义】

该案为涉外简略新药申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涉及药品监管与专利法交叉的关键领域,主要依据该国《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补偿法案》框架处理。该法案建立了“专利链接”制度,将仿制药审批与专利争议挂钩,允许原研药企和仿制药企在监管早期阶段发起诉讼,核心在于第四段声明的使用。仿制药申请人可通过第四段声明认证挑战原研药的专利有效性、可执行性或侵权性。原研药企业在收到仿制药企业的第四段声明通知后45天内内提起专利侵权诉讼,FDA将自动暂停对ANDA的批准最长30个月。若诉讼未在延迟期内解决,仿制药可能获批上市并获得180天市场独占期。‌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跨区域、跨领域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产业平台与地方平台联动处置海外纠纷的典型范例。依托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构建的协同保护体系,通过案件移送、资源共享、专家联审、策略共商的全链条协同流程,为企业精准匹配了外国桔皮书规则解读、专利侵权抗辩、和解谈判路径设计等专业指导,高效破解了企业单独应对跨境诉讼的资源壁垒与信息差难题,最终推动案件以和解方式妥善解决,为企业产品在该国顺利推进注册审批扫清了关键障碍。


案例三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联合苏州工作平台助力新能源企业成功应对外国贸易调查


【基本案情】

江苏G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属于新能源行业,其品牌在全球消费级新能源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产品服务网络覆盖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4年9月,某国L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向该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提出申请,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10月,ITC对该案件启动贸易调查,包括G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被列名被告。


【应对指导过程】

2024年9月,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江苏工作平台”)监测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苏州工作平台(以下简称“苏州工作平台”)对接企业需求,邀请专家共赴企业召开案件研讨会,就涉案专利权利内容、相关贸易调查程序、合法抗辩事由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与会专家就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文本理解、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是否具有限制性、权利要求中的某些功能性限定表述是否应受《某国法典》第35编第112条第6段的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其中的的争议区间制定了具体应对策略。会后,江苏、苏州工作平台联合出具了指导意见书,G公司采纳了相关应对策略,开展积极应对。2025年6月,ITC作出部分终裁:基于和解,终止对被告G公司的调查。G公司涉案核心产品持续正常销售,避免了禁售导致的市场流失、客户断层等风险,保障了每年数亿元该国市场出口营收,维护了全球业务布局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中,江苏工作平台第一时间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对接企业,严格践行“早发现、早介入、早应对”原则,联动苏州工作平台赴企业现场召开专家指导会,整合优质资源定制一站式方案,缩短决策周期。通过指导企业构建“内部专项团队+外部专业力量+政府指导支撑”的三维应诉体系,组建“法务+研发+知识产权”工作组,走出一条中外律所协作开展纠纷应对工作的新路子。本案达成的和解方案既保障产品正常销售,又规避后续诉讼骚扰,实现商业利益与长远发展双赢,成功阻断了行业性风险传导,为全行业提供了低成本、高效能的337调查应对范本,间接性挽回相关行业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潜在群体性损失。


案例四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助力国内首款某领域新药获得中外双批


【基本案情】

南京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国内医药某领域的“破局者”与“领跑者”,自主开发了一系列难溶性药物增溶、缓控等技术,公司拥有有效专利和申请近6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0多项,在极具社会价值和临床刚需的某领域黄金赛道上,该公司已经稳居国内第一梯队,并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硬实力。

2023年,外国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向该国法院(以下简称“外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A公司在该国提交的新药上市申请(NDA)侵犯其专利权。


【应对指导过程】

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南京工作平台”)监测到此案后,第一时间与A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企业涉诉情况及诉讼风险,选取对应领域的专家成立应对指导小组开展纠纷应对指导。随后,应对指导小组实地走访A公司,多次召开一对一专题指导会,为企业分析研判诉讼风险,围绕“建立有效沟通以提升撤诉可能”“采取反制措施以增加谈判筹码”“制定谈判策略以推进和解结案”提出应诉策略,同时出具书面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意见。

2024年,A公司提交答辩状,要求外法院进行简易判决,得到外法院支持。之后,B公司通过外法院再次提出和解,随后双方就和解协议条款进行多次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向。2025年,双方共同签署和解协议,B公司撤诉。法院发布撤诉令当月,A公司即获该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批准其新药上市申请(NDA)。


【典型意义】

南京工作平台的监测和告知,为A公司提供了纠纷早期预警,最大限度争取了纠纷应对时间,为企业提早准备,充分应诉打下基础。由于准备时间充裕,A公司应诉团队提前多次开展谈判模拟,全面预判各种可能情境并制定应对方案。A公司一系列应对举措有效促成最终和解,为新药的顺利上市扫清了障碍,最终该药品实现中外两国双获批,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和节约应诉成本超过千万元,标志着国产新药在国际高水平监管市场实现了重大里程碑式突破。


案例五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合理运用国际规则帮助企业顺利注册外国商标


【基本案情】

南京C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是一家聚焦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厨房用品的进出口及批发的小微企业,在特色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渠道和供应链整合上深耕多年。

2021年10月,C公司向某国工业产权局(以下简称“INPI”)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某国D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基于其欧盟注册商标提出异议。2022年8月,INPI认为不存在混淆风险,驳回D公司异议。9月,D公司就INPI的驳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被法院驳回。2023年7月,D公司继续向提起二审上诉。9月,C公司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南京工作平台”)指导下委托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答辩状。2025年1月,二审法院驳回D公司上诉请求,终审判决维持INPI的驳回决定,C公司获得有利结果。


【应对指导过程】

2022年4月,C公司就其与D公司的商标注册纠纷向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徐庄高新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徐庄分中心”)进行咨询,徐庄分中心从专家库中选取涉外商标领域的相关专家跟进指导。2023年7月,D公司提起二审上诉,由于案情复杂且时间紧迫,9月,C公司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南京工作平台”)提交纠纷应对申请表,申请工作平台提供纠纷应对指导。

南京工作平台立即选取擅长该国商标纠纷处理领域的专家组成应对指导小组,先于法院答辩通知送达就提前开展包括法文司法文件翻译、内容概括、上诉方背景调查、维权路径设计等方面的案件应对准备工作。后期应对指导小组还赴C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其从商品相似性、商标近似性角度攥写答辩意见,并出具书面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书。


【典型意义】

本案中,南京工作平台与徐庄分中心分工配合,组织涉外商标专家全程跟进,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从商品相似性、商标近似性角度提供答辩意见,从欧洲法院诉讼规则选择有利我方的应诉文书处理程序,帮助企业节约应对时间,尽快获得商标权利。此案凸显了我国从事跨境贸易的众多小微企业在海外纠纷中对公益维权援助的迫切需求,C公司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成功案例,有效激发了国内其他小微企业的维权积极性。


案例六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指导企业成功应对批量诉讼TRO案


【基本案情】

南京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以泳装为核心产品的跨境电商企业,主要利用境外电商平台开展服装、服饰销售、进出口等业务。

2025年6月7日,某国G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将包含A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列为被告,申请该国法院发布临时限制令(TRO),冻结相关公司账户资金、下架相关商品。A公司账户资金197万美元被冻结,跨境电商业务陷入重大危机。6月19日,A公司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南京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南京工作平台”)指导下向法院成功申请强制令,获取了G公司从跨境电商平台调取的证据信息。2025年6月21日-7月24日,A公司采取积极对抗策略,开展一系列反制措施,成功促使法院将A公司的冻结资金额度降至17万美元,极大缓解了公司财务压力。8月-11月,A公司依托有利局面与G公司开展和解谈判,12月30日,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本案以撤诉结案。


【应对指导过程】

2025年6月10日,南京工作平台接到A公司的申请后,立即成立专班研判案情,协助企业对接具有丰富跨境电商诉讼经验的外国专业律师团队。随后各方构建了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6月18日,南京工作平台组织A公司、外国律师,以及跨境电商领域实战专家开展线上案件指导会,在TRO制度特有的极短“黄金窗口期”内,克服跨国法律服务对接障碍,迅速完成案件研判、策略制定及初步法律动议。6月21日-7月24日,A公司根据应对策略,委托外国律师一方面用积极法律反制举措打破原告信息垄断,减少法院资金冻结;另一方面精准把控和解节奏,避免程序拖延致现金流枯竭或市场份额流失。最终与G公司达成和解,A公司在跨境电商平台的核心商品恢复上架,企业的市场份额、销售流水得以维持,减少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南京工作平台在处理本案过程中紧密跟踪诉讼的关键程序节点,确保每一项应对措施都及时、合规、有效,出具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详细列出应对诉讼的具体步骤和建议,指导A公司采取双管齐下的应对措施,为法律动议和潜在的和解谈判提供坚实支撑,成功在两个月内实现从被动到主动的逆转。

案例七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无锡工作平台应对某服装公司东南亚商标抢注案


【基本案情】

无锡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深耕服装纺织领域多年,于20世纪末开始海外商标布局,在全球累计申请注册3600余件商标,覆盖美国、英国、东南亚等地区,其核心商标品牌在全球主要消费市场形成较高认知度与市场影响力。

2023年5月,A公司监测到境外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在东南亚某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以下简称“目标商标”)与其核心商标标识完全一致,所申请类别与公司核心产品类别完全重合,已经进入该国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DGIP”)初审公告阶段,距异议截止日期仅剩不到一个月。A公司虽持有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印尼的在先商标,但核定商品范围仅覆盖少部分核心品类,未完全包含目标商标的指定商品。2023年6月,A公司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无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无锡工作平台”)的指导下先行完成补充商标注册申请,并于异议提交最后一天,委托境外律所递交异议申请。7月初,目标商标申请被驳回。2024年4月,A公司递交的补充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核准注册。

2025年,基于A公司的申请,无锡工作平台为其开展常态化海外商标监测,于8月在越南监测到第二起疑似商标抢注行为,并按照A公司的需求进行了后续处理。


【应对指导过程】

2023年6月,无锡工作平台接到企业申请后,迅速抽取专家组成专班开展纠纷应对指导,检索案件信息,研判法律程序。依据该国商标法律实践及DGIP审查标准,A公司虽持有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印尼的在先商标,但该商标核定商品范围仅覆盖部分核心品类,未能完全包含目标商标的指定商品。而根据该国异议审查规则,异议人需同时满足“利益相关人”身份与“对应商品权利基础”双重条件,若权利覆盖存在缺口,异议申请将因“主体不适格”或“权利依据不足”被驳回。为破解这一关键障碍,专班小组迅速确定了先开展补充商标注册,稳固“利益相关人”的异议主体资格,后围绕B公司商标近似与商品类似导致混淆以及恶意抢注申请DGIP进行异议处理的策略。最终成功使B公司申请商标被认定为“恶意抢注”而被驳回,同时A公司补充商标得以获批,海外商标布局得以进一步完善。


【典型意义】

无锡工作平台指导企业抓住维权的窗口期,采取补充提交新商标申请和异议申请同步的策略,不但使企业在维权中赢得了主动权,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了法律成本和时间成本。本案凸显了常态化海外商标监测的重要性,A公司高度重视海外商标布局,建立了海外商标常态化监测机制,争取到宝贵的申诉时间,为最终维权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案例八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常州工作平台识破跨国伪装助力企业规避海外商标违法风险


【基本案情】

常州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家扎根行业三十余年的“老牌微企”。在药盒包装、说明书及不干胶标签方面,公司年产量高达数千万级别,属于典型的“小而精”的实干型企业。

2025年6月3日,A公司接到一外国公司B(以下简称“B公司”)委托印刷雪茄烟标签的业务订单:全年加工48吨,标签总量一亿张,标签样式为特定图案及外国文字,但未提供该图案的权属证明或授权文件。A公司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常州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常州工作平台”)提出指导申请。


【应对指导过程】

常州工作平台收到A公司提交的指导申请书后,迅速启动应对机制。经检索研判,发现涉案标签特定图案与孟加拉国国徽高度近似,涉案标签与孟加拉国烟草税票样式基本一致,存在高度风险性。随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孟加拉国海关于2021年曾查获一批伪造烟草印花税票,被查获的假冒税票与本案标签样式完全吻合。同时发现B公司正是2021年被孟加拉国海关查获的伪造烟草印花税票生产商,且委托方提供的标签样品与当年海关查获的假冒税票完全一致。结合委托方B公司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推断本案极有可能涉嫌跨国伪造犯罪。此后,B公司虽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和商标证书,但经常州工作平台审核发现存在授权书内容不全、关键条款缺失、权责界定不清、商标证书信息无法在官方系统核实有效性等问题,违法风险极大。常州工作平台果断建议A公司放弃本次业务,并被A公司采纳,成功挽回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


【典型意义】

涉外定牌加工是商标违法的高发地带。部分委托方以高额订单为饵,隐匿权属信息,诱导加工企业卷入违法链条。而多数代工企业缺乏专业识别能力与权威检索资源,面对隐蔽陷阱防不胜防。本案中,常州工作平台未止步于表面风险提示,充分运用海外工作平台的信息资源和专业背景,精准聚焦痛点,深度挖掘线索,锁定B公司正是2021年被查获的假冒税票生产商,且涉案标签与当年查获税票完全一致这一重要线索,精准认定承印行为的违法属性,揭开了委托方涉嫌组织跨国伪造的面纱,锁定了远超普通商标侵权的严重性质,帮助企业于业务接洽关键环节及时识别重大违法风险,为企业决策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案例九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苏州工作平台指导某科技企业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苏州A科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收到外国某NPE组织(以下简称“NPE”)洽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事宜的邀约。该NPE为若干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授权管理公司,其专利池的专利组合包含超5000项专利,几乎涵盖全球该领域标准必要专利。A公司为出海初创企业,目标市场主要为美国及欧洲,其产品在外国市场具备一定占有率,其产品属于NPE许可项目的终端产品许可目标。


【应对指导过程】

A公司接到NPE邀约后,立即联系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苏州工作平台(以下简称“苏州工作平台”),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相关问题寻求咨询。苏州工作平台受理后,迅速选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班,赴企业现场进行指导。

专班以相关判例为参考,帮助企业了解专利池覆盖范围、专利有效性、FRAND原则及消极应对的法律风险,理解不同应对方式的后果。分析NPE过往诉讼案例和行业企业经验,提出“积极谈判的具体技巧+消极应对的风险提示”的双向指引,针对谈判节奏控制、专利与市场聚焦等给出可落地的策略,全面提高企业应对能力。充分考虑企业面临多线专利诉讼的实际困境,支持其“暂缓决策、储备策略”的合理选择,在专利许可与现有专利诉讼间平衡资源,为后续应对预留缓冲空间,避免疲于应对陷入被动。


【典型意义】

该案为我国出海初创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难题,是初创企业出海创业的核心痛点。初创企业因为资金、人力、历史积累等因素,往往对境外专利池许可、NPE类组织维权等模式缺乏了解,稍有应对不当就将面临巨额赔偿诉讼和禁制令的风险,直接影响国际市场开拓。本案中,苏州工作平台选取专家,采用"现场调研+专家远程连线"的方式实施专业指导,帮助企业确定应对策略,避免资源错配,为出海初创企业应对类似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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