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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地理标志文旅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导则》正式发布

来源:地理标志大篷车 发布时间:2025-11-06

近日,由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全国首部聚焦地理标志文旅产业的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导则》(DB35/T 2281-2025)正式发布。该标准的出台,不仅为福建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划定“统一标尺”,更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与文旅融合产业发展迈出标准化、规范化的关键一步,为乡村振兴与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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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制定:有底气,有需求

福建地理标志资源丰富,截至2024年9月,全省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8件,地理标志商标674件、居全国第2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数5065件,居全国第1位,2024年全省地理标志产业综合产值超4000亿元。漳州作为全省地理标志先行者,积极构建“立足一产、延伸二产、融合三产”的全产业发展体系,累计已建成26处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地标文旅产业年接待游客超200万人次,带动上下游产业产值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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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核心:定范围,明要求

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明确四大建设类型及要求:展示馆侧重知识科普与产品展示,驿站侧重产地自然文化与产品生产采摘体验,体验馆侧重沉浸式互动,会客厅侧重交流洽谈。


标准中明确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的总体要求:应以普及地理标志知识,宣传地理标志文化,提升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知晓度为目标,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三产融合发展,展现地理标志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成效。


此外,标准提出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的建设条件,并对名称和标志、宣传内容、产品展示、管理规范、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建设要求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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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落地:促发展,助振兴

该标准的出台,不仅为福建省“地理标志+文旅”融合明确了实施路径,让地理标志有了多元的“宣传窗口”,还将漳州实践经验转化为可复制样板,吸引产业资源集聚,推动地理标志成为区域经济“新增长极”,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未来,作为标准的提出单位与主要起草单位,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先行优势,一方面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协会等多样化渠道加大标准宣贯力度,鼓励和引导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运营主体主动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围绕漳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发展创新实践,通过标准制定提炼固化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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