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11月,这些知产新规即将施行

11月,这些知产新规即将施行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发布时间:2026-11-03

image.png

11月,这些新规即将施行……


1. 种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三项新规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二批)》(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2号)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3号)


落实2025年修订、2026年施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这三件植物新品种配套规章同步于2026年11月1日施行。其中,《实施细则》共10章58条,重点细化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分步实施的具体步骤,新增DUS测试管理与生物育种品种权申请材料要求,严格授权条件、完善审查程序、强化监管。《复审规定》共7章36条,将复审委员会由30名扩至60—70名、任期由3年改为5年,规范驳回申请复审、无效宣告与更名审理的全链条程序。第十二批《名录》新增117个农业植物属种,我国农业植物保护属种范围扩至308个。


2.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实施细则》修正案11月1日正式生效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联盟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修订集中调整第3条、第18条、第25条和第27条,涉及国际商标注册规费与程序调整。其中,请求撤销国际局已登记代理人,不再接受此前的签字信函,必须使用WIPO制式官方表格;注册人与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变更被明确列入可登记事项,登记完成后通知仅向注册人发送。临时驳回通知中异议人地址不再作为强制记载要素,但异议人名称、商品服务范围等核心内容不变。对出海企业而言,修订将影响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的商标布局与成本。存量马德里商标要在11月前核对代理所、收文邮箱和eMadrid账户绑定状态,避免换所、续展、答辩环节因格式不合规漏收官方文书。


3.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两项规定11月27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17号、第18号令发布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与《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有线广播电视与IPTV运营服务,2026年11月27日起施行。两项规定把“直播优先、开机看全屏直播、不得播放开机广告、首页设免费专区、明示收费”写成运营服务义务,同时要求智能电视支持一键切直播信源、缩短开机时长,另要求建立用户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并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家庭设置资费减免与无障碍模式。对微短剧、AI剧、聚合视频平台而言,电视端分发不再能靠开机弹窗和隐藏收费引流,内容版权方与终端厂商要重新设计首页曝光、会员层级和免费内容供给结构。


4. 文物领域两件新规11月1日起施行,文物资源"实物+数据"一体化治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5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6年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六十三条,将"安全责任到人"贯穿始终:首次明确博物馆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藏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保管部门承担主要职责;规范捐赠接收(须签捐赠协议)、严格限定藏品退出条件(须专家评估+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对藏品从取得、鉴定、定级、建账、建档到库房管理、出入库、清点、退出、保护、利用全过程要求记录留痕、流程可溯;强调法人及保管人员离任移交责任。该规定对文博机构合规与文创授权有直接影响。


《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2026年7月发布,2026年11月1日起起施行。《办法》为全国首部文物数据专项管理制度,共九章三十三条,明确国有文物资源数据属国家所有,分为原始数据、加工后数据、衍生数据三类,由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保护管理机构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实施覆盖采集、加工、存储、传输、登记、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划定可开放与不可开放数据范围,区分非营利与营利性使用场景,按"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控可计量"构建主动公开、非营利授权、营利性授权三级服务体系。该规定对文博数字化、文创及影视游戏取用文物数据具有直接合规意义


5. 人工智能领域三件标准11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 服务提供者合规管理指南》(GB/T 47863—20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2026年第30号国标公告发布,2026年11月1日实施。《指南》由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29家单位起草。为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建立、实施、评价和持续改进"技术应用社会影响合规管理体系"提供系统指导(环境、领导、策划、支持、运行、评价、改进六大板块),与GB/T 46800—2025《评估指南》衔接,构成社会影响治理标准化支撑。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了AI安全治理与数据集质量两项行业标准将于2026-11-01起实施。《人工智能 安全治理 系统风险管理能力要求》(YD/T 7173—2026),由信通院联合22家单位编制,2026年11月1日实施。基于AI系统全生命周期作风险分级,分为严重/高/中/低四级,要求研发与应用主体在可靠性、可控性、安全性、公平性、透明性、可解释性、隐私保护性、可问责性八大维度具备风险控制能力,推动从"事后补救"转向"前置主动防控"。《人工智能 关键基础技术 具身智能数据集质量要求及评价方法》(YD/T 6771—2026)由信通院联合40余家单位编制,2026年11月1日实施。规定具身智能数据集质量要求框架及评价方法,涵盖数据生产操作规范、组织机制保障与质量评价(完整性、一致性、多样性、真实性、易用性、实用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八维度),填补具身智能数据集方向行业标准空白。


6. 《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国务院令第846号)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9条,首次以行政法规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身份"。第三条界定其为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县局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第四条确立"按照经济区域设立"的布点原则。第五条列明七项职责(个体工商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及特种设备使用、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价格、计量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行为,普法宣传等),并授权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框架内"一县一单"确定具体职责并向社会公告。第九条将其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1991年)同时废止。对经营主体而言,基层监管身份与职责边界自此有法可依。


7. 中新(西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五年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联合宣布,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自2026年11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10月31日结束,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条件与流程保持不变。PPH的本质是“审查结果互认”:申请人若已在一局获得可授权意见,可据此向另一局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由对方借鉴既有检索与审查结论推进结案。


8. 韩国知识产权局超高速专利审查扩围

由韩国知识产权局(KIPA)公布,自2026年11月起实施。原超高速审查仅覆盖AI、生物等特定赛道,本次把创始人39岁以下的青年创业企业、AI数据中心、实体AI(物理AI/机器人)纳入优先通道,首次审查结果压缩到1个月以内,全年配额约4000件。制度目的是把“专利授权”从近20个月等待变成可支撑融资和量产节奏的资产工具。对硬科技、机器人、AI基础设施企业来说,若同族专利在韩布局,可提前备好技术效果说明与优先审查理由。


9. 马尔代夫首部《商标法》11月11日正式生效

马尔代夫《商标法》(第19/2025号法律)于2025年11月11日公布,预留一年准备期,2026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这部法律终结了该国过去靠报纸刊登“警示性公告”主张商标权的非正式历史,建立先申请原则、10年可续展、异议审查、集体/证明商标、边境执法与刑事罚则并行的现代注册体系。同步设立的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自2026年1月运行,现有警示公告权利人须在2027年11月11日前完成重新注册。对布局南亚旅游、零售、消费品和跨境电商的中国品牌来说,11月注册窗口开启,应尽早占据先机。


Copyright 江苏商标网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69325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商标协会 业务指导: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