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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业初期,该如何避开那些商标纠纷?

来源:江苏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12-14

 

       提起注册商标,很多中小企业主朋友会觉得没多大用,至少觉得对于企业目前的经营发展可有可无。认为还没到建立自己品牌的发展阶段,然而,等到了觉得有必要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时,可能已经晚了一步。


       很多创业者、初创公司在创业时只一味追求利润和市场,从根本上就忽视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导致吃了亏面对到知识产权的威胁后,才开始真正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些公司或是因为缺乏相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或是由于吝于资金投入,或因自身发展限制,总是会导致无力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事情发生。当猛然发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时,却发现已被他人商标抢注,自己即将面临恶意敲诈、修改品牌、深陷法律的泥潭中无法脱身。


        你是否也存在对品牌纠纷的担忧?企业该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


       企业要想在商标之战中做好“独善其身”,首先就要了解存在哪些“商标坑”是不该踩的,以下是创业公司最常遭遇的商标纠纷案例:


       1. 产品上市后注册时才发现被别家企业抢先注册。


       中国现在有许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缺乏充足资金等原因,存有等公司做到更大或者产品卖好了再去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卖不好就不申请,不准备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的企业认为申请一个专利或者一个注册商标就足够了。


       由于商标注册领域的专业性知识并不是所有创业者都能完全储备的,这很容易因为小细节的忽视,导致企业在后期使用该商标进行大量广告推广时,才发现商标并不能注册成功,这时前期付出的所有推广和运营的努力都会白费,费心建立起来的知名度和信誉在一夜之间付诸东流。


       以上这些问题发生后,一般创业公司只能有两个选择,要么联系到在先商标的申请人去协商转让,支付昂贵的转让费,或者放弃该商标,启用新商标。然而这两种结果对于创业公司的影响都非常大,有些根基不稳的初创公司甚至会难以承受。


       2. 商标使用权归第三方所有。


       因此,在不明确商标版权人的前提下,企业申请和使用商标的行为,很容易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 经“转让”得来的商标常常无意侵权。


       很多人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为了省钱省时而选择私下签了个协议,其实这并不安全靠谱。也有人选择全权交给非专业营业机构代理商标转让、交易等事项,更不会去关注商标转让还能出现什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托方机构并不专业靠谱,随意从网络上下载盗取图样,供买家挑选。或者在进行交易事项过程中,不走官方程序进行版权登记,就会面临严重后果。轻则商标注册失败,重则长期陷入商标维权纠纷之中。


       没有做好商标保护,商标案维权失败后,企业往往会有怎样的后果?


       中小型企业不比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有能够卷土重来的实力和快速补救的能力。一个不注意,就很有可能被商标纠纷拍死在创业浪潮的沙滩上。相较于发展成熟的大企业,初创公司和中小型企业在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后,代价往往是惨痛的。


        商标一旦无法申请成功,产品必然被迫下架。企业名下的所有产品在纠纷解决之前不可再上市售卖和使用。


        其次,商标侵权被确定后,无论选择更换企业商标或者更改企业名字就注定会面临之前累积的信誉和知名度全部功亏一篑的结果。不仅使企业长久以来在品牌形象的投入打了水漂,还很有可能面临消费者不买账,老客户不信任的情况。


        更严重的是,侵权行为一经坐实,必然面临的一大伤害就是巨额赔款。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强调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关于商标纠纷的赔偿金额一般在十几万到上百万之间,对于还在发展中的初创型、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已经被无数血泪案例充分证明,因为一个疏忽大意而引发的商标纠纷就能让一个创业公司无法招架。因此,只有从开始就谨小慎微,才能避开商标大坑带来的巨大伤害。


       企业在创业初期该如何成功避开那些“商标侵权大坑”?


       1.  商标注册时间,赶早不赶晚。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采取“在先注册”保护原则,所以建议大家按照“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原则,企业在确定产品名称后就应立即着手商标查询和申请,不必等到产品上线之后,而应及时抢占先机。


        2.  方式:找专业代理机构和律所做咨询。


       在商标申请前,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所就拟申请的商标做咨询和检索,了解你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及是否有其他人已经在该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如果拟注册商标已被第三方注册,应及时考虑是否更换相关商标,或者考虑从第三方购买该商标。


        3.  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针对竞争对手抢先注册的行为。


        《商标法》中的大量条款,如第三十二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等,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都有明确规定,权利人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内提起异议申请,或在该商标被注册后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综上所述,和打赢一场关于商标侵权的法律纠纷案件相比较,无论从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来看,提前进行商标检索和注册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为了避免后续维权困难及成本过高,建议大家提前安排商标检索及注册,同时注意相关信息的保密。


       对于企业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形象付之东流,不让自己努力赚的钱成为给别家企业的赔款,重视商标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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