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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发布时间:2023-10-27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裕安区法院是六安市唯一一家基层管辖法院,并于2023年3月1日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延伸知识产权保护触角。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裕安区法院推出“知识产权微课堂 ”栏目,敬请关注。

 

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为例:

 

一、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承担责任方式】根据《民法典》及《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权赔偿金额】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等。

 

【作出民事制裁】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二)行政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权赔偿金额: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等。

 

【作出民事制裁】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二)行政责任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刑事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后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权利人起诉到法院,侵权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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